关于公布我省200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湘人发[2005]177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5号)精神,200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160 | 96 |
按照上述标准,经人事部核准,我省徐志革等2605位同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现将各市(州)、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的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请各市、州及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及时通知考试合格人员,于2006年3月底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输颁发资格证书的有关手续。
湖南省人事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